Apple in Big Apple

Thursday, August 03, 2006

終於有起色

昨晚終於和承建商簽了合同, 還支付了第一張支票。祇要我們一遷離房子, 工程便可以開始。但最早也要星期三, 因為倉庫公司星期二才來收回兩個大箱。

我們將會在本周末搬出, 暫住在爸媽家。合同上指出承建商必需在四個月內完工, 否則便要罰款。其實祇是罰十美元一天, 用來支付租用倉庫的費用。而且他一而再保証很快會完工, 可能祇需兩個多月。當然越快越好, 但我希望他不要偷工減料。寧願等久一點, 也是值得的。

希望一切順順利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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